5月30日,本报刊发《鼓楼是文物 岂能被租赁》一文,对市重点保护文物鼓楼被承包经营一事进行报道。
鼓楼就要这样“焕然一新”
5月30日,本报刊发《鼓楼是文物 岂能被租赁》一文,对市重点保护文物鼓楼被承包经营一事进行报道。市文物局文物科负责人明确表示,鼓楼租赁是违法行为,必须限期拆除违法建筑,恢复鼓楼原貌。
这位负责人还说,根据文物法规定,国有不可移动文物,不得转让、抵押;建立博物馆、保管所或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,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,不能租赁给任何人。如果必须作其他用途的,应当征得文物部门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,而鼓楼被租赁一事市文物局根本不知情。
6月1日,本报对此事进行追踪报道,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管委会负责人表示,管委会将按照市文物局的要求,尽快拆除违法建筑,并按照"修旧如旧"原则对鼓楼进行修缮、保护。
本报讯 5月30日、6月1日,本报曾连续刊发文章,对市重点保护文物鼓楼被租赁给一些人从事经营活动一事进行报道。
半个月过去了,鼓楼是否已经恢复原貌了呢?昨日上午,记者前往进行了暗访。
来到鼓楼下,我们没有看到霓虹灯,从外面看鼓楼好像已经恢复原貌。沿着楼梯上楼,我们看到楼梯口张贴着“收费2元”的标志,而5月31日,这一标志已被拆掉。
刚上到2层,一个穿着僧服的老人走了过来,要求我们买票。按照他的“指点”,记者在投币箱里放了2元钱,却不见有人给票。老人解释说,算是香火钱,不用给票了。
走进大堂,4座白色佛像仍然摆放在原地,两个工人正在对佛像进行打磨,他们说打磨的工序很快就完成了,接着给佛像上完彩就完工了。而佛像后面,靠墙处放着原先挂在楼外的几个霓虹灯大字。记者询问为什么不把这几个字挂在显眼的地方,一直滔滔不绝给记者充当导游的老人,只是笑了笑,未作回答。
楼上一名男子说,佛堂在暑假以前就可以改造完毕接待游客,届时上了油彩的佛像将焕然一新,欢迎我们带人来玩。
本报6月1日刊发的相关报道中,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管委会负责人曾表示,这些白色佛像将会被尽快拆除,他们还将按照“修旧如旧”的原则对鼓楼进行修缮、保护。可半个月过去了,楼上的佛像依然“岿然不动”,而且租赁者仍在继续施工,鼓楼很快将“焕然一新”。
市文物局有关人士曾明确表示,鼓楼租赁是违法行为,必须限期拆除违法建筑,恢复鼓楼原貌。我们不明白:国家的有关法规为何难以得到严格执行,一些人的违法行为竟然得不到及时制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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